開始希望不曾喜歡過你
事隔五年鼓起勇氣的問當初的原因
居然是"個性不合","你的個性惹火了我"
"我應該早就說過我不喜歡你的個性"
當初真的太年少輕狂
現在覺得當初的一切是多麼的不值得
不,不是當初
而是從十年前遇見你、愛上你的那刻起
所有都是不值得的
個性不合還可以當那麼久的朋友?
或許現在陌生人的模式真的讓我解脫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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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想哭
真想哭
五年來的想念
八年來的愛戀
十年來的友情
在這天起
畫下句點........
(愛戀早就沒了喔@@←打給某人看的)
被騙了被騙了
我再也不會找你講話了
十年來....實在太不值得了
是時候了,不再是朋友
祝你幸福....曾經我最愛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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